2018年白马井镇农村危险房屋改造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4-02-18 06:59:53 来源:防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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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和《关于严格掌握标准,加强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建村〔

  根据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总体安排,在2018年需完成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任务。我镇需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83户,低保户22户,残疾户1户。按照“突出D级危房重点、循序推进C级危房”的原则,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18危房改造任务。

  为确保2018年农村危险房屋改造工作扎实推进,成立镇农村危险房屋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民政办(以下简称“镇危改办”),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一)农民自愿、政府支持。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力更生建设家园。政府全力支持,整合资源推进农村危险房屋改造工作

  (二)经济适用、确保安全。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最大限度地考虑农户的承担接受的能力,严控农房面积和建设标准,引导和帮助农户建设安全、经济、适用的住房。

  (三)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符合市总体设计和农房设计的基本要求,尽量利用闲置宅基地、村内空闲用地和拆旧宅腾出的宅基地进行建设,做到一户一宅,鼓励一宅多户。

  (四)突出重点、加强保障。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把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作为当前农村危险房屋改造工作的首要任务。

  (五)政策公开、阳光操作。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通过民主评议、信息公开等方式,实行阳光操作,全过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一)任务安排。市下达我镇2018年农村危险房屋改造任务106户,其中(1)2017年提前安排改造列入2018年脱贫任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5户;(2)2017年10月份入户核查鉴定合乎条件,列入2018年改造任务重点对象81户;①两项制度衔接22户;②残疾户1户。

  (2)C级危房修缮加固补助标准1万元/户—3万元/户;即维修屋盖、墙体(含门窗)、梁柱三项补助标准3万元/户:二项补助标准2万元/户;一项补助标准1万元/户。

  居住在D级、C级危房,以及无房居住的一般危房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贫困户残疾人等四类重点对象家庭。

  (1)严格执行危房改造标准,即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不高于3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不高于4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不高于6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不高于18平方米。厨房和厕所建在房屋内的总建筑面积可提高,3人以下厨房和厕所面积不超过6平米;3人以上厨房和厕所面积不超过9平米,楼梯间面积不计入建筑面积,不得以建设谷物储藏、农具放置房名义扩大面积标准。户均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普通装修,防止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

  (2)农村危险房屋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房屋应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

  一般户危房改造面积标准,可结合家庭人口及自身资金承担接受的能力情况适当增加,可一次设计、分布实施,原则上按宅基地面积(一般不允许超出175平方米)建设一层,不得超大面积改造和豪华装修。须承诺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改造任务,房屋建成入住后1个月内必须自行组织拆除危旧房,不按规定时间拆除危旧房的,由村委会统一组织拆除。

  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全面实施“五个基本”:基本的品质衡量准则、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切实提升我市农村危险房屋改造水平。主要验收内容为:1.质量安全。2.符合相关规定面积标准。3.内外墙批档、安装门窗,接通水电,配套建设卫生间和厨房,屋顶防水。

  新建的危改房应配建卫生间和厨房,已经建好的危改房没有条件在新房内配建卫生间的,需在院内或就近配建卫生间。

  (一)拆除重建。D级危房原则上采取拆除重建的方式来进行改造,居住C级危房但有自筹资金能力的农户可选择拆除重建做改造。

  (二)加固改造。C级危房应采取修缮加固方式改造,改造后的房屋一定要满足农村危险房屋改造抗震要求。严禁单纯将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无关的用途。

  (三)以农户自建为主。鼓励倡导各村政府协调有资质或经过培训的施工队伍组织统筹指导建设:由农户和施工方签署协议,约定改造方式、改造面积、动工和竣工时间、资金支付方式等,村委会和农户全程跟踪监管。

  (三)统筹整合改厕、无障碍设施等建设资金。鼓励危房改造改厕等工作,重点优先解决4类重点对象的改厕问题。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精准鉴定危房等级工作的紧急通知》(琼建村函〔2018〕551号)文件精神,配合市委托的异地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4类重点对象和一般户危房等级鉴定,为下一步精准改造、精准消灭危房奠定基础。

  1.农户申请。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危险房屋改造农户申请表》,并提供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情况(低保金领取证、农村五保户供养证或其他低收入证明)、残疾证明、危房照片(含有户主和参照物)等证明材料。

  2.村小组评议。村小组会召开会议,对各村民申请对象进行评议,做好民主评议记录,妥善保存评议记录备档,并将评议结果在组务公开栏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村委会。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村委会评议。村委会召开会议,对各村民小组申请对象进行评议,做好民主评议记录,妥善保存评议记录备档,并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镇政府。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4.镇危改办组织人员上门核查。镇危改办组织上门核查农户住房状况、户籍、家庭信息、收入等情况,经审核认为合乎条件的,在镇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危改办审批(报送材料:村小组和村委会所报送的材料、镇政府班子会会议记录、公示无异议等相关材料)。不合乎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5.市危改办审批。镇政府上报材料市危改办后,配合市危改办组织人员实地查看后确定补助对象,在市政府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名单,依据市危改办结果反馈我镇开展危改工作。

  按年度计,每年4月底前完成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工作;5月份动工;9月30日前全部竣工;10月份验收、悬挂标识牌;11月30日前入住并拆除危旧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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