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房加固改造技术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1-31 06:28:21 来源:火狐体育官网入口网页版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做好农村危险房屋加固改造试点示范工作的要求,我办研究制定了《江西省农房加固改造技术试点实施方案》,并选择赣州市龙南县、萍乡市上栗县作为试点。请两个试点县遵照实施方案执行,其他有条件的市、县(区)可参照实施。
为落实住建部关于做好农房除险加固改造工作的要求,保障质量安全,提升工作水平,在全省选择2个县作为试点,研究总结当地农村危险房屋在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主体问题,由技术专家对不同典型案例分别制订加固改造方案指导改造施工,经过实际验证和一些范围使用,最终形成多套可示范推广的农村危险房屋加固改造技术指南。
1、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县级人民政府及建设主管部门主导工作实施,负责整合资源,提供各方面支持。实施过程中要规范操作程序,严格管理;农户是农房加固改造试点的实施主体,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使其主动接受改造。
2、技术指导,资金支持。各级建设部门对列入试点的改造工程提供技术上的支持,指导具体施工。同时,在农村危险房屋改造指标分配上予以保障,并安排补助资金支持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3、因地制宜,分门别类。试点实施农房加固改造技术过程中,要对危房的多种结构(如土木结构、土坯结构、砖混结构等)、形态(如近现代建筑风格、客家风格、庐陵风格建筑及传统民居等)、危险构件等多种情况做分析研究,提出不一样的情况下的改造实施工程的方案。改造方案要符合当地传统风貌,改造后房屋形象要与旁边的环境相协调。
4、经济适用,示范推广。改造工程用料提倡就地取材,同时鼓励采用低成本、工艺简单的建造技术,便于向全省范围推广。
1、试点范围。选择2个脱贫攻坚任务迫切、农村危险房屋改造工作具有一定基础、当地政府积极支持的县作为农房加固改造技术试点。原则上,示范对象家庭条件必须是符合农村危险房屋改造政策的贫困农户。所需改造住房经鉴定危险程度应为C级。每个试点县选取15-20户符合有关条件、积极高的农户作为试点对象。
2、改造方式。作为试点的改造示范工程,改造方式必须是维修加固。改造工程在技术专家的指导下,由农户自行实施或委托建筑工匠实施。也可委托乡镇政府、村委会帮助协调解决施工力量。
3、资金支持。列入试点的改造示范工程,所需资金主要从农户自筹和政府救助两条途径解决,每户安排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不低于5000元,鼓励地方增加投入予以支持。补助资金严格用于农房加固改造。在确保改造后房屋的品质安全的前提下,结余资金可用于房屋立面改造提升。
1、选择示范对象。试点县建设部门组织乡镇开展农村危险房屋改造补助指标的申报,按照农户申请、村组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复核的流程和“三榜公示”程序,通过违建房屋鉴定和家庭经济情况核定,确定试点县可列为补助对象的C级危房维修户。由县建设部门和课题研究单位根据维修户中的分布和具体危房情况,确定2-3个村庄15-20户试点示范户。示范户危房要求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覆盖面。对象确定后,要以县农房办名义,和示范户签署协议,要求维修加固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技术专家提出的改造方案实施,并明确示范户的责任义务和补助资额度金、工程时限和资金拨付方式等条款。
2、开展课题研究。课题研究单位前期主要对试点县农村房屋的传统风貌、建材选用和工艺进行研究,分析现有危房的现状、成因、存在的主体问题。待示范户名单确定后,对危房按照一户一档形式,逐户分析危险部位,提出针对性的初步加固改造方案。初步方案要与示范户本人、当地各级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和部分经验比较丰富的农村工匠进行充分沟通,并邀请省专家组对方案进行逐户点评,最终形成正式改造方案。
3、组织工程实施。改造方案确定后,各示范改造工程即可遵照执行。工程项目施工由农户或村集体委托有经验的工匠实施。工程启动前,由技术专家对承担施工任务的工匠进行岗前培训,对危险部位的成因影响、施工工艺流程、工具和用料等做好技术交底,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及时跟进,详细掌握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的各种情况,并对有关问题及时给出指导意见。县级建设部门要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在示范工程项目施工的关键节点,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核查其是否严格按照改造方案施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要及时告知课题研究单位和建房户,互相沟通提出处理意见和做好现场记录,确保示范工程改造后质量合格。
4、做好资金拨付。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后,由建设部门将核定的补助对象及补助资金发放金额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及时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通过委托村集体代工的,可由集体与改造对象签署协议,补助资金由上级财政拨付至村集体账户)。要按照《中央农村危险房屋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和《江西省农村危险房屋改造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1〕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农房加固改造示范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5、形成技术标准。认真剖析示范工程实施的详细情况,在改造方案的基础上梳理完善,根据不同结构、风貌类型,形成多种常见、易于操作、可推广的改造技术指南(初稿),并组织全县工匠培训,规范改造工艺,向试点县农房维修加固工程全面铺开运用。在此期间,课题研究单位在县级建设部门的配合下,做好技术标准运用情况的跟踪,及时收集反馈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农村危险房屋加固改造技术指南》(最终稿)。
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上下协同,共同做好农房加固改造示范工程的实施。省厅村镇处负责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在计划资金安排上给予试点县保障。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示范工程的日常督导,并对示范工程给予技术指导。县级建设主管部门是农房加固改造示范工程实施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协调调度工程推进。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好落实,做好人、财、物的保障,协调乡镇政府做好工程的日常推进。
2、保障技术上的支持。省成立农房加固改造技术专家组,安排专家对农房加固改造试点提供技术指导。同时,委托南昌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承担试点任务的课题研究,主要是研究分析试点地区农村危险房屋的常见危险情况,结合当地实际,提出针对性的改造方案。列入试点的相关市、县两级建设部门,也要抽调技术力量参与示范工程的方案制定和工程质量督导检查。省级专家组名单如下:
3、狠抓督导检查。农房加固改造示范工程要5月份启动,9月份完工。要建立工程进度报送制度,有效掌握农村危险房屋改造进度情况,并按照统一时间节点狠抓工程进度,确保完成省里下达的任务。工程完工后,省厅将组织进行逐户验收。